湖北省沙市中学大事记要(1976-1980年)
发表: 2010-08-13 14:50:01    浏览: 8310 次
1976年


  1、学校努力贯彻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学为主,兼学别样”。

  2、8月6日,袁策喜同志任沙市三中党支部书记(止於1978年8月29日)。

  3、9月初,全国女子篮球赛中南地区联赛在沙市举办,我校是主赛场之一,全校师生热烈欢迎各代表和有关裁判并纷纷观看比赛。

  4、9月10日,毛泽主席逝世的第二天下午,全国女子篮球赛正在习坎楼前东侧篮球场激烈进行(当时,还没有宣布毛主席逝世的消息),中途,学校大喇叭传出阵阵哀乐,不一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低沉地宣告毛主席逝世的消息。顿时,运动员和全校师生都伫立在原地,湖南女篮队员个个抱头失声痛哭,不能自己。随即,沙市三中处处哭声一片……

  接下来,全校师生在校大操场集合,全场鸦雀无声,再次聆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声音……这之后,悼念活动随即展开。

  5、9月,上午,全校师生人人臂戴黑纱,胸佩白花,同全市人民一起到市体育场集中,和全国人民一道参加追悼大会(主会场在北京),沉痛悼念伟大领袖,伟大导师毛泽东主席。(追悼大会历时半个多小时)。

  6、10月,一举粉碎“四人帮”,喜讯传来,沙市三中一片欢腾。全校师生高举红旗、肩扛大标语牌、敲锣打鼓,上街大游行,欢呼粉碎“四人帮”的伟大胜利,欢庆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的英明决策。游行路线:沙市三中→新沙路→中山路→江汉南路→北京路→便河→沙市三中,盛况空前,前所未有。

  7、12月,学校表彰先进,高二年级组等14个基层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高一年级党支部等四个基层支部受表扬;褚雪江等42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另有32人受到表扬;出席全市表彰大会的是:高二年级组和李干才老师。


1977年


  1、3月初,开学伊始,全校教职工人人制定红专计划,再掀教育革命新高潮。

  2、4月,学校狠批“四人帮”强加给学校的“两个估计”,砸烂精神枷锁,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10月29日,经共青团沙市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共青团沙市第三中学教工总支委员会”成立。曹光炎同志担任团总支书记、毛崇晶同志任团总支副书记。

  4、1977年,我校数学教师李干才同志荣获“沙市市劳动模范”称号。


1978年


  1、春,停止了十几年之久的工会开始活动。王延华老师任工会主席,丁贤香、方烈上任工会副主席。

  2、2月1日,《体育报》刊登文章:《沙市三中体育教学面貌变了》。

  3、7月,受到学校党、政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1)先进集体:高二语文备课组等11个基层单位;(2)先进个人、程永禧等46人。

  4、是年,胡良栋老师被评为沙市市劳动模范。

  5、8月19日,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教育局行文(鄂革教普字[78]第187号),公布第一批省重点中、小学名单(全省共20所)“沙市市第三中学”榜上有名。

  6、8月29日,市组织部任命李植兆同志任沙市市第三中学校长,(止於1980年4月14日),同时,任命翁昌全同志为沙市三中总支委员会书记(止於1980年4月14日)。


1979年


  1、1979年,物理教师胡良栋同志被评为湖北省第一批特级教师。

  2、1979年,沙市市召开群英大会,我校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胡良栋老师被评为沙市劳动模范。

  3、秋,我校被评为湖北省群体先进单位。

  4、12月15日,沙市三中学生代表大会隆重召开。

  5、12月,我校党支部书记翁昌全同志光荣地出席了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第二次先进单位和劳模授奖大会。我校荣获国务院颁发的“嘉奖令”,这是我校有史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

  6、1979年,我校又一次被评为全国群体活动先进单位和体育卫生先进学校。校长李植兆同志前往北京出席第四届全运会和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会议。


1980年


  1、元月,苏自强同志任共青团沙市三中委员会书记(止於1981年元月)。

  2、3月10日,学校重新颁布了《沙市市第三中学财经管理制度》共10条。同时,颁布了“开源节流措施”共13条。

  3、4月14日,李植兆同志被组织部任命为沙市三中党总支书记(止於1981年8月),陈忠理同志被市组织部任命为沙市三中校长(止於1984年7月25日)。

  4、5月15日,全校教职工盼望已久的教工宿舍楼开工兴建(分东、西楼),共72户。

  5、10月26日,党总支颁发《沙市市第三中学贯彻全国重点中学工作会议精神的打算(讨论稿)》,供全校教工学习、讨论;鼓励大家在“干”字上下功夫,在“创”字上做文章。

  6、1980年,学校提出:“统一思想、恢复常规、狠抓基础、提高质量”的口号,切实抓好教育、教学工作。

  7、11月,沙市三中第二届30年教龄庆典活动隆重举办。

  8、12月17日,“沙市三中评房小组”成立并制定了《沙市三中评房小组职责》,为未来的新住房分配工作作好前期准备。

  9、1980年,我校在“沙市市一九八○年劳模表彰大会”上荣获“标兵单位”称号,特级教师胡良栋同志被评为沙市市劳动模范。

  10、1980年,实验楼建成,共四层,总面积1559.6㎡,一楼为化学实验室;二楼为物理实验室;三楼为生物实验室;各层分别设有仪器室和准备室。图书楼也同时建成,总面积为1500m2,一楼为学生书库和学生阅览室;二楼为教工书库和大、小阅览室;三楼是资料库。同时,大阶梯教室也建成、投入使用。